******有限公司
赤水市岁酿酒业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赤水市岁酿酒业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赤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白酒)产业区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白酒制造C1512
投资金额:总投资260000万元;一期投资180000万元。
规模:规划建成后年产大曲坤沙酱香白酒10360吨。
占地面积:规划用地总面积726亩,一期使用面积502亩。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581735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392778.35m2。
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劳动定员约450人。年工作约250天。
一、《******有限公司赤水市岁酿酒业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报批稿)》(简称《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报告书》******/xwzx/tzgg/zw/zxxx/202203/t******_******.html。
2、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朝秀,
电话:******。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距项目边长******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以及赤水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与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或者去******/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送达,也可电话、面谈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公众向本公司提交《公众意见表》或意见建议的,联系人:王朝秀,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均可按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发布单位:******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1
******有限公司
赤水市岁酿酒业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赤水市岁酿酒业酱香型白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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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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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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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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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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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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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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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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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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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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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