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工程桩、地基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已由相关单位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地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工程桩、地基检测服务
2.1.2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包含1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装置、10万吨/年(85%H3PO4)湿法净化磷酸装置、5万吨/年阻燃剂装置、0.5万吨/年氟硅酸钠装置、10万吨/年多元素酸性生理专用肥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其它辅助设施(包括总图运输、罐区、全厂工艺外管、给水加压站、清洁循环冷却水站、酸性循环冷却水站、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通信、空压站、中央控制楼、仓库、备品备件库、办公楼等。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2服务范围:10万吨/年精制湿法磷酸项目工程桩、地基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详见《桩基、地基检测工程工程量清单》。
2.2.3服务期限:暂定12个月,以实际工程发生时间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434.84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一致。
3.4.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不得存在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通过人员任职、股权投资的厉害关系。(******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5日 17 时 00 分。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说明:有关网上注册及招标文件发票等事宜,电话:400-150-3001,客服QQ:******02)。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上午10时00分。
******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等网站发布。
7. 其他说明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谭贤伟、巫奕健
电话:******
9. 异议受理:
若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2025年1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招标人有需要,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法院判决犯有行************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九、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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