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价条件
************************有限公司XDG-2022-94号地块开发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混凝土外加剂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询价内容及询价依据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清晏路南侧、净慧西道西侧。含10栋15-17F高层住宅、2栋16-18F酒店商业、多栋1-2F配套用房、变电所、开闭所及1个1-2层大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6.9万平。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 ,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2询价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WJJ-01 | 混凝土外加剂 | 详见详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 吨 | 592 | ******有限公司XDG-2022-94号地块开发项目经理部 |
|
具体物资数量、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以询价采购报价单为准。
2.3 询价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混凝土外加剂专属条款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但必须能开具出与报价单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3.1.2报价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银行资信;报价人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3.1.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有限公司至少两家适配验证配比报告单。
3.1.6出具近三年无锡当地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3份,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文件作为报价附件。
3.2************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供应商。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4月2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5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询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报名,获取询价文件。
4.2 询价文件获取不需缴纳费用。
4.3 本次询价文件不采用线下邮购方式发售。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人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5日18时00分。
5.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 开标
6.1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4月5日18时00分。
6.2报价揭示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询价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铁建云采(******)。
7.2 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询价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XDG-2022-94号地块项目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坊和路与寰宇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 系 人:王宏宇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询价采购报价单
公司产品报价表(混凝土外加剂)
******有限公司XDG-2022-94号地块开发项目经理部:
以下是我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产品报价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总额(不含税) | 税率 | 单价(含税) | 总额(含税) | 备注 |
1 | 镁质高性能混凝土抗裂剂 | CBMF19-2017 | 吨 | 576 |
|
|
|
|
|
|
2 | 聚丙烯防渗透抗裂纤维 | GB/T21120-2018 | 吨 | 16 |
|
|
|
|
|
|
合计 |
|
| 592 |
|
|
|
|
|
|
备注 | ******银行转账,截止每月20日为结算日,乙方每月21日凭使用单位工地现场验收单据按月与甲方核实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支付与业主计价同步,甲方在收到业主月进度款后,1个月内支付该月材料款的60%,6个月支付至80%,单项工程结算审计结束,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国家审计结束两年结清。 |
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从第一批货款中扣除; |
******有限公司至少两家适配验证配比报告单作为报价附件,出具近三年无锡当地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3份,并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文件。 |
4、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装卸车费、运输费、定点添加人工配合费及各种税费等; |
5、运输费由报价人承担,卸车方式为乙方自卸。以甲方实际过磅量作为实际结算量; |
6、报价单盖章及骑缝章后方能生效,递交地址和递交截至时间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
7、产品按照CBMF19-2017《混凝土用氧化镁膨胀剂》、GB/T21120-2018《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标准执行,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的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与检测办法,满足甲方业主相关验收及使用标准。公司产品需在无锡市质监站网站上有备案信息。 |
8、特别说明: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提供第3条全部内容及原材检测报告作为投标附件,如缺少或虚报相关材料一律废标处理。 |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报价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