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江发改审【2023】58号,建设单位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人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6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特别国债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
1.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范围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分3个标段:
一标段包含长征路电影院到阳华路易涝点治理、长乐小街易漏点治理、豸山路汽车站对面易涝点治理、阳华路平头岩公园内易涝点治理、阳华路农贸市场路段易涝点治理、豸山路豸山寺公园易涝点治理路段、豸山寺蚂蟥塘易涝点治理、兴业路铁路桥涵洞位置易涝点治理、苍松东路瑶医市场易涝点治理、冯乘路与鲤鱼井路口排水治理、四联四海大道活禽交易市场排水改造,造价金额******.6元。
二标段包含冯乘路六石湾路段排水改造、寿域路鲤鱼井路段排水改造、滨江大道六石湾村路段排水改造,造价金额******.9元。
三标段管道修复工程(包含管道快速锁修复、管道不锈钢双胀环修复、检查井注浆修复、土体固化法+CIPP紫外光固化修复、新建浆砌片石明渠,造价金额******.10元;
1.3 工期要求: 9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1、 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配备。
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指在建施工项目)。
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5、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1月 16日起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2月 10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办公室,电话******。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0、******。
9.2 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150M 以内,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一标、二标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元);三标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1)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招 标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56号;
联 系 人:何江琳;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
地 ******街道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1栋1702号房;
联 系 人:李超、张志山、宋立红;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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